作者 隆湘辉
湖南省邵阳市文德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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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听到新疆大学物理学院2004级学生小李因在校期间多门学科不及格被学校劝退,小李以学校剥夺了他的受教育权为由将学校起诉到法院,要求学校撤销对自己的退学处理决定,安排其降级试读,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。读完此报道,有感于法律维权意识之深入人心,更感这件事背后的沉重,哀叹大学生精神的弱化。
小李认为学校要求其退学是剥夺了他的受教育权,那么,小李自己是怎样对待自己的受教育权的呢?资料显示,小李自入校到2004年5月,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30.5分,在学院给他发了告诫通知单后,小李不及格课程继续增加,截至当年11月,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47.5分。他还放弃了多门课程的补考。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,小李对于履行自己受教育者的义务是清楚的。而任何一项权利的获得总是与一定的义务相辅相成的,单纯强调权利显然是对自己过错的一种心安理得的纵容。教育部规定,学生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,应予退学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小李的这场官司给人有强词夺理之嫌,最终,两级法院都驳回了小李的诉讼请求。
小李诉讼学校这一个案其实折射了大学教育的许多问题,而笔者认为,从青年学子这个角度来说,增强省己意识也许并不亚于增强维权意识。
目前,在校大学生确实存在这样一种现象,不少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上这所大学,上这个专业,同时,更没有想过来到社会大舞台的帷幕后的自己该怎样去适应,怎样去对待。有的学生以睡懒觉、打游戏、看连续剧、谈恋爱和参加毫无意义的社团活动度过大学的四年时光。西南大学传媒视点工作室以“大学最后悔的事”为题,近日在网站上展开调查。结果,在400多名参与投票的大学毕业生中,接近四成的人选择了“虚度大学光阴”。当代大学生在充分肯定自己优点的同时,是不是也能多些审视自己缺点的勇气呢?小李在学院给他发了告诫通知单后,如果能对自己多一点反省意识,我想是断然不会再出现后来的劝退一事的!珍惜自己的权利才是最好的维权! |